为全面落实监管要求,助力提升公众金融素养,新华保险辽宁分公司正式启动“3·15”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教育宣传活动。本次活动以“清朗金融网络,守护安心消费”为主题,聚焦“三聚焦、三强化”主线,围绕保护金融权益,加强正面宣传与风险提示,共同营造清朗有序的金融网络环境,守护消费者安心消费。
活动期间,分公司将持续发布“以案说险”消费风险提示,普及金融消费者八项权利,帮助消费者增强风险防范意识。重点揭示隐瞒风险、承诺高收益等金融网络营销套路,提醒警惕非法代理退保理赔、过度索取个人信息等问题,欢迎广大消费者关注。
【案例简介】
消费者吴女士接到陌生电话,对方自称是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下属机构工作人员,声称“根据监管要求,需对存量保单进行升级,升级后保障更全面、收益更高,仅限监管指定客户办理”。吴女士出于对监管部门的信任,按照对方指引提供了身份证、银行卡、保单等信息,并在虚假链接上操作,最终导致保单被恶意退保,资金被盗取。
【案例分析】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第二百七十九条规定,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招摇撞骗的,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、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;情节严重的,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。同时,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明确表示,监管部门不会通过电话、短信、网络等方式,直接指导消费者办理保单升级、退保、投保等业务,更不会要求消费者提供银行卡密码、短信验证码等敏感信息。
本案中,不法分子冒用金融监管部门名义,编造“监管要求、官方指定”等虚假话术,利用消费者对监管部门的信任实施诈骗,性质极其恶劣。这类行为不仅触犯法律法规,还严重损害了监管部门的公信力,让消费者遭受财产损失、信息泄露的双重侵害,危害极大。
【消费风险提示】
1.认清监管履职边界:金融监管部门不会直接开展保险营销、保单办理等业务,切勿轻信“监管名义办业务”“监管指定产品”等说辞。
2.严守信息安全底线:绝不向陌生主体透露身份证号、银行卡号、密码、短信验证码、保单信息等敏感内容,不点击不明链接,不下载非官方APP。
3.多方核实确认信息:接到类似可疑电话、信息,第一时间通过保险公司官方客服、监管部门公开渠道核实真伪,发现诈骗行为立即报警处理。
电话:15640241659
